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