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