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