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