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