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