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