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