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