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