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