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