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