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