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