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