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