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