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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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