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