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