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