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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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