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不動產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#不動產 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