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累犯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