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順利取得遺產,且成功駁回對造訴請確認拋棄繼承無效之訴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