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