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