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