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