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