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