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