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