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