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