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