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