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