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