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