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