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