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