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