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