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