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