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