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